宜昌市第十一中学集邮协会组织及章程
作者: 来源: 更新时间:2011-09-29 10:41:59
宜昌市第十一中学集邮协会组织及章程
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在邓小平理论和“科学发展观”重要思想指引下开展校园集邮文化娱乐活动,坚持集邮育人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本协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。
第一部分:组织机构
会长:徐振华
名誉会长:湛保华
副会长:华容、金仕斌、易斌(兼秘书长)
顾问:朱复兴、侯谦和
理事:周妮莉、田翠国、常樱
第二部分:协会章程
第一条 本协会的活动内容:
1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丰富多采的校园集邮活动。
2、组织会员开展日常学习交流活动,帮助会员增长邮识,并为会员提供集邮服务。
3、在全校宣传集邮,普及集邮知识,倡导高尚的集邮道德。
4、将集邮活动与各科教学相结合,与学校活动相结合,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5、与兄弟集邮组织加强联系与协作,组织会员参加本协会之外的较适宜的集邮活动。
第二条 凡属本校的集邮爱好者,学习态度端正,拥护本协会章程,履行本协会会员义务,都可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。
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:
1、遵守本协会章程,遵守校纪,认真学习,积极上进。
2、执行本协会决议,完成本协会安排的工作。
3、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。
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
1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集邮活动。
2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3、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。
第五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
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:
1、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。
2、选举协会理事会,罢免理事,并报市邮协批准、备案。
3、审议理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。
4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七条 本协会经费列入学校学生活动经费开支计划,并包括会员会费。
第八条 学校提供专用集邮活动室,作为日常集邮活动和集邮资料存放的场所。
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。
宜昌市第十一中学
2009-9-1